113年綜合所得稅長照扣除額多少錢?與如何申請?那些族群不適用與需要那些文件?
每年五月的報稅季到了,你知道家中若有需要長期照顧者可以有12萬元的扣除額嗎?
從長照2.0推出以來,台灣政府持續根據實際需求進行修正和政策制定,來幫助長照家庭,來減輕照顧身心失能家人的負擔,於108年財政部特別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的「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可以在報稅時獲得12萬元的扣除額,對家屬來說絕對是一大幫助。
如何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誰能申請?
一、聘僱外籍看護工者
二、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全年之90天以上
三、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符合長照失能等級第二級至第八級)
四、在家自行照顧且無使用上述一至三之服務(尚未聘僱外籍看護工者)
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需要準備那些文件?
一,聘僱外籍看護者:如果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資格的並且實際有聘僱外籍看護者,可以檢附去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
二,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天以上: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天以上的長照需求者,則檢附入住累計達90日的繳費收據影本;受全額補助者,須檢附地方政府公費安置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並均須於上開文件中註記機構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字號、入住期間及床位類型等資料。
適格之住宿式服務機構如下:
(1) 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
(2)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床除外)
(3) 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
(4) 護理之家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精神護理之家)
(5)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6) 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綜合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三,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若是長照給付及支付服務使用者,則檢附去年度使用服務的繳費收據影本任一張;免部分負擔者,則檢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並均須在文件中住暨特約服務單位名稱、失能者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和失能等級等資料。
四,如果是在家自行照顧,未聘僱外籍看護者:可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需檢附去年度取得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巴氏量表影本;如果符合特定身心障礙(或極重度)等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者,則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有關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條件請看 http://bit.ly/2Nfvy4S
那三族群無法享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呢?
一,適用稅率在20%以上:在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照扣除額後,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仍在20%,或者採本人或者配偶的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以上者。
二,股利選擇分開計算者:選擇股利與盈餘按28%分開計算應納稅額。
三,基本所得稅額者: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規定的扣除金額670萬元。
※有關所得稅法第 17 條及排富條款請看 http://bit.ly/2PO0A5F
113年綜合所得稅申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是多少錢?
自108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經檢附相關文件,每人每年扣除120,000元。
因住院聘請看護公司照顧服務員照顧而支付之費用,不能列報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住院時聘請看護,相關費用不能列入綜所稅醫藥費列舉扣除額,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所得稅法規定的「醫藥費」列舉扣除額,是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的醫療費用,且只有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政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才可適用醫藥費列舉扣除。
台北國稅局說明,看護公司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亦非屬公立醫院或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因此支付給看護公司照服員的費用,無法適用「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有關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常見問題
Q有關民眾遺失繳費收據,機構是否得以開立入住證明代替?
A如機構可協助民眾開立入住證明,內容包含應註記之相關資訊含機構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字號、入住期間及床位類型,供稅務人員進行驗證,亦可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
Q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之費用係預先收取,故無法確知當月之入住期間,則應如何註記?
A機構開立之收據 仍請載明當月預計之入住期間,並請依個案實際入住情形登打「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管理資訊系統」,後續將由財政部透過資料比對驗證實際入住天數是否符合規定。
報稅在即,有符合的民眾不要錯失機會阿
有稅務相關問題,可撥打稅務諮詢專線 0800-000-321或是1966詢問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