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教人員保險遺屬年金可領多少錢?公保遺屬年金計算公式與請領資格
當公教人員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被保險人之遺屬可領受遺屬年金,其中包括一次請領之「死亡給付」和按月請領之「遺屬年金」。公保之遺屬年金將按照被保險人之年資、保險俸額計算
閱讀全文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後,另核給其遺族遺屬一次金。其應核給金額,除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外,其餘由下列順序之遺族,依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亡故退休人員無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遺族者,其遺屬一次金由未再婚配偶單獨領受;無配偶時,其應領之遺屬一次金,依序由前項各款遺族領受;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遺屬一次金由同一順序有領受權之遺族平均領受。
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定遺族為配偶、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或父母而不支領遺屬一次金者,得依下列規定,按退休人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或兼領月退休金之二分之一,改領遺屬年金: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且未再婚配偶,給與終身。但以其法定婚姻關係於退休人員亡故時,已累積存續十年以上為限:
(一)年滿五十五歲。
(二)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
二、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為止。但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之已成年子女,給與終身。
三、父母給與終身。
當公教人員保險之被保險人死亡,被保險人之遺屬可領受遺屬年金,其中包括一次請領之「死亡給付」和按月請領之「遺屬年金」。公保之遺屬年金將按照被保險人之年資、保險俸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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